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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富为官“廉生威”
        ​研读《明史·年富传》,发现户部尚书年富之所以荣登明代治水名人榜,有两个事例与治水沾边,而且均和于谦有关。一是他配合时任山西、河南巡抚于谦安抚黄水泛滥后的流民,“官至河南,岁饥,流民二十余万,公剽掠,巡抚于谦委富辑之,皆定”;二是他在景泰年间弹劾贪官身陷罗网时,幸好当时于谦主持朝政,极力保护支持他,“于谦方当事,力保持之”。
        年富为官“廉生威”
        来源:汴梁晚报 作者:书友 发布时间:2022-11-21 09:12:25

        研读《明史·年富传》,发现户部尚书年富之所以荣登明代治水名人榜,有两个事例与治水沾边,而且均和于谦有关。一是他配合时任山西、河南巡抚于谦安抚黄水泛滥后的流民,“官至河南,岁饥,流民二十余万,公剽掠,巡抚于谦委富辑之,皆定”;二是他在景泰年间弹劾贪官身陷罗网时,幸好当时于谦主持朝政,极力保护支持他,“于谦方当事,力保持之”。

        年富的名字虽然在禹王台“水德祠”中位列于谦之后,历史上名气也没有于谦那么大,但他同于谦一样也是一位清官廉吏,尤其是“公生明,廉生威”这句名言出自他的《官箴》,这更增加了我们研究年富的价值意义。

        《官箴》之言字字警策 

        “公生明,廉生威”出自明代开始流行的一则官箴,其全文是:“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这三十六字《官箴》,可谓字字警策、句句药石。它诠释为官之本最重要的莫过于两点:一是公,二是廉。其意为:下属敬畏我,不在于我严厉而在于我廉洁;百姓信服我,不在于我有才干而在于我办事公正;公则百姓不敢轻慢,廉洁则下属不敢欺蒙;处事公正才能明辨是非,做人廉洁才能树立威信。 

        这则官箴广为人知,得益于其被刻石立于西安碑林。这方刻石镌立于清朝道光初年,但据《官箴》后所附跋语可知,其源头要追溯到明朝官员年富。 

        据考证,《官箴》之言最早出自明初学者曹端之口,后山东巡抚年富对其词句稍作改动,增加了“公生明,廉生威”,并用恭楷书写,作为自己为官的座右铭。 

        初入仕途  秉公为民 

        年富(1395年~1464年),字大有,本姓严,讹为年。历事明成祖至明宪宗数朝,先后在地方和中央部门任职。曾任吏科给事中、陕西左参政、河南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兼大同巡抚、兵部右侍郎兼山东巡抚、户部尚书。《明史·年富传》记载,年富“廉正强直,始终不渝”,执政能“纠正违失,务存大体”,裁决则“果敢有为,权势莫能挠”,矢志不移以铭为诫,成为一代名臣。 

        年富初入仕途,就以公正和廉洁为吏属所畏惧,为民众所信服。永乐年间,他以会试副榜授山东德平训导开始从政,主要辅佐地方知府,考察本地区秀才的功课,培养地方人才,弘扬地方文化。宣德三年(1428年),年富晋升为吏科给事中。在任上,他严格科考、纠正违失、明识大体,得到明宣宗肯定。明宣宗认为六科担负着核查、监督南北两京的六部工作,还担负着弹劾两京大臣失职行为的职责,事关吏治和政风,责任重大,而年富履职公正,可以掌管六科事务,于是年富被授命掌管刑科。任职期间,年富秉公监察、严格执法,核查出都御史顾佐等人误判17人死罪。年富不顾自己职低位卑,立即上奏皇帝,得以矫正误判、公正执法。 

        主政陕西  明察革弊 

        宣德十年(1435年),年富升任陕西左参政,负责管理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等事务。到任后,年富巡察各处,了解到当地赋税、边饷、军费有一系列积弊,于是推行系列改善弊政的措施。 

        陕西在明朝时是西北边防重镇,军费负担本来就比较重,但在永乐年间,朝廷反而增加征收织驼毛毯五十匹。年富发现后,立即奏请恢复原来每年的绫绢毯标准。陕西边防地区,军官屯田较多,有的戍边将领占垦腴田三四十顷,年富奏请让他们每顷缴纳赋税12石。在厘定杂税时,年富发现因边饷减削,陕西官吏、诸生、卫卒的俸禄廪粮剧减,致使官吏及僚属难以维持生计,于是年富奏请恢复原来的标准。在核算年度用粮情况时,他又发现赋税入不敷出的问题。根据核查情况,年富请求裁减闲散多余士卒,淘汰劣等马匹,杜绝侵占资源。主政陕西期间,年富果敢敏锐、沉稳决断、担当敢为,不受权势阻挠,因此声震关中。但也因此触动了权贵利益,屡遭诬告,陕西文武将吏害怕失去主政良官,均上表讲述其功劳。 

        年富在陕西任职9年后,因政绩突出,升任河南右布政使。 

        官至河南  安抚流民 

        年富到河南赴任时,正赶上河南那年闹饥荒,流离失所的百姓有20多万人,社会秩序混乱,一些歹徒甚至公开抢劫掠夺。河南巡抚于谦委任年富负责流亡百姓的安抚工作,经过年富的努力,流亡百姓的生活逐渐安定下来。 

        正统年间,山东、山西、陕西大批饥民流入河南,到正统十年(1445年)已达20万人。当时豫东陈州、项城、归德、鹿邑等地数百里内流民聚集,垦荒耕种。官府逼索税粮,流民时有反抗。于谦奏请将河南、怀庆二府官仓存粮80余万石减低价格、折纳钞票卖给流民。同时又和河南右布政使年富共同拟定安抚流民的办法,在流民聚居的地方编成里甲,设立乡都,不与原有里甲相混合;在流民较为零散的地方,将流民就近安插于附近州县乡都户籍中,新设里长加以管理,这样在河南共编新户7万多户。同时,命令涌入流民的州县将境内荒田、沿河退滩地分给流民耕种,再酌量发给种子与耕牛,使流民得以有条件安居生产。于谦、年富等人还多次奏请免征流民复业的税粮。这样,经过安抚,大批流民重新转入农耕生活,使阶级矛盾得到缓和。 

        大同巡抚  弹劾贪官 

        景泰二年(1451年)春天,年富凭借右副都御史身份出任大同巡抚,管理军政事务。当时经历丧乱战败、法律松弛,社会弊端尤其严重。年富一心一意抚慰体恤民众,上奏请求免除秋赋,撤除几个州县的税课局,停止让太原的民众从大同转运出粮饷。 

        武清侯石亨、武安侯郑宏、武进伯朱瑛让家人去领官库的银帛,再买米卖到边境去,侵吞公家钱财。年富第一个请求将他们治罪,但景泰帝下诏宽恕了石亨等人,只是治了他们家人的罪。后来石亨所派遣的士兵越界到大同,年富又弹劾石亨专擅之罪。 

        当时,年富的威名天下皆知,诸权贵更加怨恨他,他们联合起来四处罗织年富的罪名。幸好当时于谦主持朝政,极力保护支持年富,而景泰帝也很了解年富,当时山西参政林厚竭力诋毁年富,景泰帝说:“林厚怨恨年富、诬陷年富,可朕刚把边防事务交给年富负责,怎么能轻易听信他人的话呢!”于是免除了林厚的官职。正是有了景泰帝、于谦的支持,年富才能实施他的想法。 

        复出任职  勇于担当 

        天顺二年(1458年),在大臣的举荐下,年富复出,被任命为南京兵部右侍郎,还未上任,又改为户部右侍郎兼山东巡抚。年富在赴任道上听说自己治下的地方遭了蝗灾,立即上疏奏明皇帝。朝廷下令其改任左副都御史,仍然巡抚山东。山东官吏知道年富的威名,听说他巡抚山东都很畏惧服从。 

        天顺四年(1460年)春,户部尚书一职出现空缺,李贤举荐年富担任这一职务。明英宗身边的大臣都委婉地向他进言,表示年富不适合担任这一职务,但明英宗不为所动,他对李贤说:“户部不能没有年富,人们大多不喜欢年富,但这正是年富被认为贤能的原因。”于是明英宗特意召见年富,并任命他为户部尚书。 

        年富担任户部尚书之后,不受奸滑小吏的欺骗,亲自参加账目核算,慎重斟酌盈亏,严格控制支出、收入。有些事情责任重大,下属不敢去做,年富就对他们说:“你们尽管去做,出了事情,责任由我来负。你们做事情不用署名字。”因此,户部的事情都办理得很顺利。明英宗很高兴,对李贤说:“户部尚书像年富这样的不多啊!”李贤则说:“继王翱之后担任吏部尚书的人,非年富不可。”年富的父亲去世了,他也没能守孝,又被皇帝下诏夺情复官。 

        宪宗立,年富病卒,享年70岁,赐谥号“恭定”。 

        年富在仕宦生涯中做到了“官”“箴”合一,使“公生明,廉生威”成为其居官从政的修养和品德,得到广泛传扬。 

        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山东泰安知州顾景祥尤为赏识年富的《官箴》,将其刊刻立碑于泰安州署。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时任泰安知府的颜希深在衙内残壁上发现顾景祥刊刻的《官箴》碑文,受益匪浅,便移此碑于官署西厢房。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颜希深之子颜检升任浙江巡抚后,继承父诫,刊刻箴文于衙门厅壁。 

        年富的《官箴》始在浙江流刊。清道光二年(1822年),颜希深之孙、颜检之子颜伯焘任陕西延榆绥道台,携拓片上任,为自勉和警示同僚,刊刻立碑,即今完好保存于西安碑林内的“官箴碑”。

        责任编辑:刘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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