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常立萍
核心提示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着这个特殊日子的到来,很多地方开辟专门的消费者维权热线,或者成立消费者维权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对于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来看看大家的观点。
提振信心让消费者安心消费
乐兵
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之一,3年来,受疫情影响,我国消费市场受到波动,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一定影响。自今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不仅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而恢复和扩大消费需要多方发力,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提振消费信心,需要守护公平的市场交易规则。公平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现实中,有些商家利用自身市场优势,故意钻信息不对称的空子,采取各种方法对消费者形成不公平的交易方式。安心消费,既要妥善解决好消费者一起起消费纠纷的闹心事,更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在监督市场秩序和推动法律法规完善的进程下,对品牌、环保、质量、物流以及售后等环节要严格把关,逐步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感与满意度,让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心、购得放心、用得舒心。
提振消费信心,需要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保证产品质量硬核应该是提振消费信心时代的重要工作。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要抓住两端,一是生产端,建立地方产品质量保障背书制度,哪个地方的产品,哪个地方的部门管理者必须负责;二是经营端,对于卖出去的产品,必须建立质量担当制度,经营者必须对质量有担当承诺。
提振消费信心,必须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改善消费环境。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要发挥好监管作用,依法监管、公正执法,既严厉打击制假者,也要打击售假者,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切莫让预付式消费侵犯消费者权益
苏豫
近年,许多行业诸如美容美发、健身、洗浴、教育培训等实行由消费者预先充卡购买服务、经营者延后提供所约定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方式。这种预付式消费合同形式可让消费者享受打折优惠,但也存在着预收资金缺乏监管、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切实保障预付式消费者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预付式消费对于身边的你我可能都有经历:去理发店理发,先充值办个会员,然后享受会员价;去洗浴店洗浴,营业员先让你打包买几十张团购票,然后再慢慢消费;去饭店吃饭,服务员也会推荐你先充值办卡,然后返还你一定消费数额……小到充值几百元吃顿饭、大到消费几万元参加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在消费者生活中比比皆是。近年,各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颁布的条例,对预付式消费者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权益保护。但是不难看到,我们身边各式各样的预收资金缺乏监管、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经营者收钱跑路等诸多预付式消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还有许多。如何让预付式消费者享受充分的权利保障,这不仅需要商家坚持诚信经营、消费者增强权益保护意识,更需要相关部门在完善预付式消费制度的前提下,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欺诈经营、切实维护诚信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才能让预付式消费者买得放心、消费舒心。
营造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青平
市场监管总局3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电话、传真、窗口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2940.77万件,同比增长23.5%。分析认为,2022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呈现十大特点,其中,消费者网络消费满意度仍需提高。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是消费者生活所需,是市场监管部门、网购平台职责所在。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购几乎成为人们生活的日常。打开手机,随时随地都可以“买买买”,方便而快捷。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网购平台令人眼花缭乱似是而非的种种商品、不同品牌却如出一辙的宣传画面,常让消费者真伪难辨、无所适从。除了信息鱼龙混杂之外,节日期间的营销活动规则复杂套路多、下单容易退货难等,也令许多消费者头疼。数据表明,在2022年,消费者网购诉求同比增速56.38%,网购领域稳居全国消费者诉求的“半壁江山”。
网络消费者是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的生力军,营造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提振社会消费信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优化监管模式,理顺监管机制,持续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等专项行动,以及与平台进行高效协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刷单炒信”等不法行为,有力震慑不良商家,促使其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才能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让诚信之花盛开在每个人心中
学明
春暖花开之际,我们迎来了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一个无法避免的身份就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也会经常遇到一些上当受骗的烦心事。一年一度的“3·15”,既是消费者的维权日,也是消费者风险教育的重要时间窗口。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代表着公平、正义和秩序。反观“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事件频发,追根溯源就是一些人诚信意识缺失。其实,比起维护消费者权益,更重要的是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让人人树立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诚信经营的理念。
为人、处事、兴业必须以诚信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守护百姓美好生活,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通过顶层设计对失信者形成制度包围,更关键的是要通过严惩失信者,倒逼诚实守信成为每个人的行动自觉,让“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理念深入每个人心中。同时,对于那些诚实守信的典型,相关部门也要采取激励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正所谓“一德立而百善从之”,只有把导向树起来、把氛围营造好,才更有助于推动诚信建设,让诚信在社会中蔚然成风。
诚信,不仅仅只是让我们挂在嘴边,而是需要我们在实际行动中努力践行。假如我们每个人都做到了诚信,那么整个社会的诚信之风必会在世代相传中盛行。